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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政部:12个省份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发布者:北京思杰佳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5/9 0:00:00
  • 12个省份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地方性法规


    5月5日,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安排部署2017年和“十三五”时期重点工作。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全国老龄委副主任、全国老龄办主任黄树贤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的老龄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中央政治局首次就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及对策进行集体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中央深改组会议、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研究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老年人照顾服务等政策文件和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等问题。


    全国人大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医养结合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陆续启动。养老服务、老年教育、老年宜居环境、老年人权益保障、智慧健康养老、健康老龄化等方面的规划、政策密集出台。老年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提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共识进一步凝聚。


    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老龄办要以推动《“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落实落地为主线,着力推动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要做好地方规划和国家规划的衔接。地方各级老龄办特别是省级老龄办,要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推进本地老龄规划的制定实施,尽快形成一个衔接配套、上下贯通的规划体系。

    二是要推动规划重点任务的落实。推动做好老龄政策制度完善、加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供给、发挥老年人的积极作用、繁荣老年消费市场、优化老龄事业发展社会环境等五个方面的工作。

    三是要完善规划推进实施机制。各级老龄办要通过完善目标管理、加强督查评估、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开拓创新等举措,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民政部部长、全国老龄办主任黄树贤会议上表示,全国已有12个省份陆续修订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地方性法规,还有近三分之二的省份没有完成修订,要积极协调地方人大相关专业委员会及相关政府部门,尽快修订完成。


    据介绍,2013年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施行以后,截至2016年底,已有江苏、山东、陕西、湖南、吉林、甘肃、安徽、上海、江西、山西、辽宁、贵州12个省份陆续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地方性法规。上海、天津、北京、浙江、江苏等地还制定了专项地方性法规。这些地方性法规、规章推进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地方的实施,丰富和完善了我国老龄法规政策体系。全国老龄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力争“十三五”期间推动省级层面全部出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配套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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